前年(2020年),我公司(这里为了保密协议、就不透露公司名称了。)有一个中年(58岁)临时工(电泳线装卸工)因疲劳过度死在了他的出租房里,我与他在一条生产线上工作过,他原来是在清洗线上临时调派过来的,因为我们这里是强体力活,年青人宁愿干快递员或送外卖,也不愿干这种装卸工。
因此只能招中老年人,因为他们不懂技术,脑子固化,可塑性很差,已经很难胜任其它技术工种了。
而以他们在农村适应的吃苦耐劳的精神,充沛的体力,正好适?上述工作,这也是我公司的招聘初衷。
我离开公司是因为我的本职工作是水电工,负责公司水、电、气设备的维修与保养、运行。
因电泳线属新建,草创阶段又招聘不对路(招了一批年青人吃不了这苦活、累活,跑了。)公司只好协调内部员工帮忙,帮着帮着,随着新员工陆续到位,内部员工都恢复了正常工作,却只剩下了我与配电房另外一个快要退休的电工在继续{帮忙},于是我悄悄跟领导说:“我当年当兵是只有7元津贴的,没有工资,那叫为了国家尽义务,可如今给老板干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,又无补偿,难道这也叫无私奉献?”于是领导回答:“这个确实不好意思回答,我们会开会提出研究此事的。”于是补贴了600元/月,但是,我17年没有再干这么重的体力活了,已经很难适应,睡不香就吃不好,已经严重影响到健康!
于是在去年春节后就再也没有回去(公司)了,直到去年6月份退休。
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,我在该公司工作已经是17个年头了,临到了快要退休,还被”针对”?如今这种“欺老”的现象恐怕不是个例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