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镇财政所是参公单位吗?

我在镇财政所工作七年有余,做过单位预算会计、总预算会计、副所长,这个问题,谈谈自己的看法。

背景是苏北某地级市下面县的镇政府。

我们这里的镇财政所并不是独立的单位,虽然也是法人,但不是具有独立地位的行政机构。

为什么?

因为独立的行政机构至少要有层级,比如副科级、正科级,所以我所在的镇财政所并不满足这个要求,它只是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,人事组织关系在镇政府,但人员调动权力在县财政局,属于县财政局、镇政府共同管理。

镇财政所只是镇政府的一个部门,用来管理全镇的预算收入和核算日常支出等,是乡镇政府比对县级政府而有的一个部门,是作为乡镇政府经费的管理部门,为乡镇政府的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具体执行部门。

我所在的镇财政所,大部分都是公务员编制,还有部分临时人员,其他镇财政所还有事业编制人员。

按照县审计局审计的要求,财政所的总预算会计、单位预算会计必须是公务员,但是最近几年乡镇财政所的工作越来越难做,编制数也很少,人员流动较快,大部分财政所满足不了这个要求。

所长是四级主任科员,享受副科待遇,其他人员为一级科员。

苏南部分地区的财政所所长是副科级。

全国还有部分地区的财政所是事业编制为主,各地情况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