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的寇准、包拯、赵德芳是否同殿称臣?有什么历史依据?

三人生平如下

寇准, (961年-1023年10月24日),字平仲,汉族,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)人。北宋政治家﹑诗人。太平兴国(980年)五年进士,授大理评事、知归州巴东县,改大名府成安县。累迁殿中丞、通判郓州。召试学士院,授右正言、直史馆,为三司度支推官、转盐铁判官。历同知枢密院事、参知政事。后两度入相,一任枢密使,出为使相。乾兴元年(1022年)数被贬谪,终雷州司户参军,天圣元年 (1023年) 九月,病逝于雷州。

包拯(999年-1062年7月3日),字希仁,庐州合肥(今安徽合肥肥东)人,北宋名臣。天圣五年(1027年),包拯登进士第。累迁监察御史,曾建议练兵选将、充实边备。历任三司户部判官及京东、陕西、河北路转运使,后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,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。知谏院时,多次论劾权贵。再授龙图阁直学士、河北都转运使,移知瀛、扬诸州,历权知开封府、权御史中丞、三司使等职。嘉佑六年(1061年),升任枢密副使。因曾任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”包待制”、”包龙图”。嘉佑七年(1062年),包拯逝世,年六十四。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”孝肃”,后世称其为”包孝肃”。有《包孝肃公奏议》传世。

赵德芳(959年-981年),宋太祖赵匡胤第四子 ,宋太宗赵光义之侄,宋真宗赵恒的堂兄,北宋宗室。历任检校太保、贵州防御使、兴元尹、山南西道节度使、同平章事、检校太尉等。太平兴国六年(981年)病逝,年仅22岁,追赠中书令、岐王,谥号康惠。后加赠太师,改封楚王、秦王。在戏曲演义中,赵德芳被虚构为手持金锏,上打昏君,下打谗臣的正气凛然的”八贤王”形象,出现于《杨家将》、《贺后骂殿》、《三侠五义》等故事中。

以上为三人的生平,寇准和赵德芳的出生年龄相仿。但是寇准在太平兴国5年刚入仕途,而且还是外任。未在中央。赵德芳太平兴国6年就去世了。

包拯是晚辈。差着一个30来年。